中國基層胸痛中心認證工作自第九批(2016年11月)首次開展以來,已有8批次共計131家基層胸痛中心通過認證。
為進一步加速基層胸痛中心的建設,推動認證標準更加符合臨床實踐,認證工作委員會第十五次執委會上,委員們結合全國基層醫院建設的現狀和認證經驗,提出對基層胸痛中心部分認證標準進行修訂。
胸痛中心總部于2018年1月中旬發放了基層胸痛中心認證標準調研問卷,共收到74位核查專家和93家基層胸痛中心的反饋意見,整理后已提交認證工作委員會第十六次執委會討論,相關條款和考核指標也得到執委會專家確認,修訂的版本由廣州區域認證辦公室向定成教授和易紹東主任校稿。
新的標準主要就以下幾個方面做了修訂和補充:
1、修訂了基層再灌注策略的選擇:由既往的本院PCI、轉運PCI和溶栓的自由選擇改為首選再灌注策略+次選再灌注策略的方式,便于規范和指導基層醫院合理選擇再灌注策略;
2、修訂了溶栓后實施轉運PCI的要求:若溶栓后實施轉運PCI,則必須依據就近原則與至少一家以上具備心血管救治能力(優先選擇通過認證的胸痛中心)的上級醫院建立雙向轉診合作;
3、簡化了要素四“培訓與教育”中文檔整理和上傳的要求,便于基層醫院整理和專家在線審核;
4、新增在再灌注時間窗(12小時)以內到達的STEMI患者早期再灌注治療(溶栓+PPCI)的比例不低于75%的考核指標;
5、新增溶栓后早期(2小時內)轉運至上級醫院的比例不低于50%和溶栓后造影比例不低于50%的要求,有利于規范基層醫院溶栓后的治療;
6、新增轉運外院介入醫生的要求:轉運介入醫生實施PPCI月平均門-球時間≤90分鐘,且達標率≥75%;